2007年9月3日 星期一

第一章 徵信概述

第 一 章 概 述
第 一 節 徵信之目的
銀行係受授信用之中介機構,以其信用吸收存款,再視借款人的信用,予以授信。為確保資金安全及有效運用,必需慎選授信對象,故在貸放前,對借款人的資力、借款用途、還款財源等,均應有充份的瞭解。徵信的目的,便是蒐集有關資料,參酌申請人之5C、5P要素,予以研判分析,以供授信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 二 節 徵信基礎
一、五C要素:
(一)、品格(Character):指借款人的品德與性格而言,包括智慧、心性、氣質與責任感等範團,可藉個人習慣、生活方式、家庭背景與社會風評,及與金融機構存借款往來之有關記錄,以判斷借款人是否具有還款的意願與決心。
(二)、能力 (Capacity) :指授信企業或個人賺取所得的能力而言。由經營者的年齡、商業經驗、教育程度、管理能力與專門技能等經營條件及企業的財務狀況、營業場所、業務性質及社會經濟情況等立地基礎,以推斷借款者賺取所得以及返還借款的能力。
(三)、資本 (Capital):在公司行號為自有資本,個人則為其財力;即指資產減負債之淨值,故需考慮公司的資產變現後折減情況,穩定性越大,折減越少;流動性係指變現的難易;凡穩定性與流動性高之資產較易取得信任。
(四)、擔保品(Collateral):銀行並不希望以擔保品變現來清償貸款,這種還款來源不過是一種最後的憑藉而已。擔保品需具市場性、可靠性,並易於鑑定為原則。
(五)、營業情況 (Condition):國內外經濟景氣狀況、產業景氣及展望、業界地位、市場競爭能力、國內外有關法令變化、業界供需及生產技術等,均足以影響業者經營與生存。
二、五P要素:
(一)、借款戶 (People) :可由其責任感、經營能力及與銀行往來情形等三方面進行評估。
1.責任感:借款戶是否具備責任感與其是否履行契約及償還債 務有密切關係,故除就其家庭背景及健康情形作一調查外,尚需向其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及同業查詢,當可得知其是否具有責任感。
2.經營能力:淨值報酬率、獲利率及同業比較的高低均是測度經營成效的指標,可據以評估企業的營運趨勢,瞭解其經營能力,同時並應調查其對繼續經營者的培植情形,以預測其將來經營能力及適應內外在環境變化之能力。
3.銀行往來情形:應就其存款、借款及外匯往來情形加以研判評估。
(二)、資金運用 (Purpose):借款戶之借款應有詳實而積極的資金運用計劃,其資金運用應確實而正當,並避免供投機性用途。
(三)、還款財源 (Payment):借款戶還款財源的分析與其借款用途有密切關係,故應先根據借款用途分析其創造財源的能力與時間以評估借款戶之還款資金來源。
(四)、債權保障(Protection):任何授信除確實掌握還款財源外,應有適當擔保,以保障債權。
(五)、借戶展望 (Prospective):銀行對於授信案件,應就其借款戶行業別的前途、借款戶與銀行往來的發展潛在性等方面加以分析,以比較可能發生的風險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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