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對立委豬公擬修改民法323條清償次序之我見




對立委豬公擬修改民法323條清償次序之我見

【蘋果日報20131216日廖珮君/台北報導】立委賴士葆將在周三(18日)司法委員會提案修法,清償人還錢時,這筆錢抵充費用後,就可抵本金,最後才是充抵利息,讓債務人可加速還款。

 

 

我國民法323條之清償次序--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係與大陸法系各國的經驗相同。《義大利民法典》第1194條「給付利息的沖抵」規定:「沒有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不得將給付沖抵原本,而應當沖抵利息或者費用。在還本付息時,應當將給付先沖抵利息。」《日本民法典》第491條規定:「()債務人就一個或數個債務,除原本外還應支付利息及費用,而清償人實行的給付,不足以消滅其全部債務時,應順序抵充費用、利息及原本。()489(法定抵充)的規定,准用於前款情形。」


各國民法均規定對於一人負擔數宗債務時,債務人原則上可以自由指定抵充何宗債務,但有一項限制,即債務人所提出的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次充原本。如《日本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就一個或數個債務,除原本外還應支付利息及費用,而清償人實行的給付,不足以消滅其全部債務時,應順序抵充費用、利息及原本。《義大利民法典》規定:沒有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不得將給付充抵成本,而應當充抵費用或者利息。在還本付息時,應當將給付先充抵利息。《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的規定與此相仿。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貨運保險(海上及陸空保險)



 
 
 
 
 
 
 
 
 
 
貨運保險(海上及陸空保險)

貨物從甲地運送至乙地,在運輸過程中,難免會因各種不同的意外事故發生而遭受損失,為確保貨主權益,並減輕此類損失所造成的財務負擔,遂有貨物運送保險的需要。貨運保險因起源於海上貨運保險,故多稱為海上保險,簡稱水險。海上貨運保險都按照航程承保,採取航程保險單(Voyage Policy),以一定航程為保險期間,如全部運程包括陸上運輸時,其陸上運輸亦承保在內。此外,空運貨物之保險原則上也由海運保險發展而來,故空運條款[CLAUSES (AIR)]就與由海上保險條款(A)相當。現行核准經營之貨運保險,主要為依運輸方式分為海運、空運、郵包、內陸運送及海陸聯運之貨物運送保險。

()貨運保險承保之事故

1.航運危險事故,如:擱淺、觸礁、沉沒、失蹤、墜落、爆炸、火災、海盜、船長船員惡意行為及罷工、戰爭危險等。

2.上述危險事故中,罷工、戰爭行為通常為除外不保之行為。2009年倫敦保險人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包括條款(A)、條款(B)、條款(C),其中條款(A)採概括方式,凡承保之貨物於運輸途中,因承保危險事故所引起之毀損滅失,除不保條款外(條款第4567條列舉之毀損滅失),均依照承保條件負賠償責任。在條款(B)、及條款(C)則仍有其他之不保範圍。另條款(Air)係空運條款,其保障等級如同條款(A)

3.除一般之條款外,尚可附加兵險條款(War Clauses)及罷工險條款(Strikes Clauses)。

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台灣第10族—黑心族






 
台灣有幾族?台灣有9族!

不對!不對!台灣有10族!

 

自從小鬼黃鴻升黑心傷品》上市後,台灣產生了第10黑心族

這一族人有兩大的特色,第一就是作,把塑化劑說成起雲劑,把沙拉油標示為橄欖油,將蘋果香精當成蘋果汁,把黑的說成白的。第二就是」人,不是產品亂加塑化劑,就是亂摻油,再不就是以香精騙人,排放有毒廢水,或是甜言蜜語、欺哄拐騙,專門製造傷身或傷心的傷品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台灣第10族--低頭族


台灣有幾族?台灣有9族!

不對!不對!台灣有10族!

這些年來智慧型手機在台灣氾濫成災,幾乎人手一機,有一些人隨時隨地都低著頭使用智慧型手機,在任何場所不管是做公車、捷運,或是乘車、排隊,甚至步行,都拿著電子設備,低著頭玩遊戲、看電影、瀏覽網頁。

這種人只顧著遊戲裏的虛擬世界,而缺少與身邊的人溝通;只注意網頁裏無關的事物,而忘了面對面應有的應對。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大愛劇場小妹 片尾曲-同款的所在



 

同款的所在
詞:十方 曲:曹俊鴻 編曲:戴維雄 製作人:曹俊鴻
演唱:吳秀珠 合聲:張瀅之、巫雨白

一生 行過多少路程
你才會行到如今 這美麗的情景
往事宛然一疊疊相片 放惦心中 永遠袂紡見
天多大 地多大 放你飛出去才會知影
若思念 若孤單 請你免驚 越過頭 心有伴

請風寄去 祝福的愛 自同款的所在來
青春少年經過霜雪 才會慢慢來開花
善良實在 溫暖的愛 自同款的所在來
命運的栽培 歲月送的禮 一句感恩請體會

一生 經過多少路燈
你才會來到眼前 尚溫暖的家庭
親情宛如一張張批信 夠再遙遠 愛一定會寄予你
天多大 地多大 放你飛出去才會知影
若思念 若孤單 請你免驚 越過頭 心有伴

青春的風吹 紅塵世間飛 愛學習腳踏實地

大愛劇場小妹 片頭曲-小妹

 

小妹
詞/曲/編曲/製作人:吳嘉祥
演唱:高慧君

晨昏 星光 田梗 金黃 點點滴滴 溫暖我心房
雨露 朝陽 秋收 冬藏 久違的故鄉 是否別來無恙

老街 長巷 繁華 過往 歲歲年年 記憶滿行囊
故人 舊衣 地久 天長 願這一輩子 單純 善良

小妹 小妹 聽這溫柔聲音將我包圍
小妹 小妹 看那世間浮沉百轉千迴

小妹 小妹 讓我體會真心付出的喜悅
小妹 小妹 看見無所求的世界 最美

T大腦殘生的便宜無好貨

在產品訂價討論會上…
老總:「本公司新研發的發熱排汗衣,生產部門己經精算了成本為一件100元,我打算訂價為200元,如果是以VIP客戶可以打9折,每件180元。」
零售事業處長:「報告老總,我們公司的發熱排汗衣,在市面上競爭的產品不多,經過多年市調的經驗,消費者都有一種不好的習慣,就是『東西愈貴愈有人買』,東西如果賣得太便宜,人家會以為『便宜無好貨』!所以我建議每件特價500元,對VIP客戶也不打折。」

T大腦殘生的多做多錯、少做少錯

在公司的預算規劃討論會上
老總:「由於受到美國QE退場預期的影響,本公司金融投資發生大額損失,截至11月底止各事業處盈餘目標達情如下:投資事業處30%,批發事業處70%,零售事業處75%,環保事業處85%,公司今年的盈餘目標己經確定無法達成了!」
財務長:「為使明年的年度盈餘目標能順利達成,各事業處明年的盈餘目標一律以今年11月底實際數年化後加20%!」

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T大腦殘生的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在人資單位與本單位的人員交流簡報會上

人資副總:「總經理在銷售檢討會上指示:鑑於營運支援部門之銷售管理人員多數未有業務經驗,無法瞭解業務人員的辛苦與努力,常常在賖售額度或出貨排程上不能配合營業部門的需求,而影響業務之推展,除了要求銷售管理人員必須學習業務推展技巧外,也要與業務人員相互輪調。」

人資經理:「本次輪調是要挑選具有發展潛力之員工,所特別請各位開會,人資部門會提供上年度考績甲等以上的名單,請各位主管就該名單,選出有學習能力、有發展潛力的人員,貴單位調出人數為單位人數之10%,共計5人。而營業管理部調出2人,風險管理部調出1人。」

2013年11月1日 星期五

取得執行名義之程序(1)


第一節 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者,謂以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目標,不經言詞辯論,依債權人之主張為基礎,向債務人發附條件之支付命令,如債務人不於一定期間提出異議,即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特別訴訟程序。

一、聲請支付命令之要件(民訴508、509)

1. 依督促程序請求保護之私權,限於「給付」之請求權。

2. 須請求之給付,以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3. 須聲請人無對待給付之義務。

4. 支付命令之送達,須非於國外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

二、督促程序之管轄

1. 督促程序之管轄依民事訴訟法第510條,原則上由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訴1)。

2. 督促程序之管轄為專屬管轄,不容當事人合意變更。法院對支付命令之聲請,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不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移送管轄之規定。

三、支付命令之聲請方法

1. 聲請之程序遞狀時,應檢具借據(本票)影本等證物,及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並依民事訴訟法77-13條至77-27之規定(可參閱司法院公布之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繳納裁定費。

2. 聲請之效果(參看民訴訟518、519、521條)

聲請支付命令,經法院准許發給後,債務人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者,本行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調解。因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於送達後二十日不變期間內,得不附理由向法院提出異議,使支付命令失其效力;若其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則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本行得聲請確定後,以之為執行名義,據以聲請執行。聲請發支付命令,雖然有程序簡單,節省勞費,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等優點,但因債務人得不附理由提出異議,反使訴訟程序無法迅速確定,故對狡黠者,宜逕予起訴,反較簡捷。

3. 聲請之撤回

原則上法院均許任意撤回。故本行可在督促程序終結前,隨時撤回之。但如債務人提出異議後始得撤回者,則應視為撤回其訴之聲請,但不須得債務人之同意。遇部份債務人異議時,可考慮是否撤回聲請,俾另行對全體債務人起訴。

四、支付命令之送達

支付命令不能送達於債務人時,法院會通知本行(民訴142),本行應行查報債務人之現住址,具狀向法院聲請更改送達處所。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民訴515)。

五、支付命令之確定

債務人未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內異議,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訴521)。本行應於該相當期間經過後,即具狀向法院聲請確定證明;俾一併瞭解是否已送達及債務人有無在法定期限內異議。



第二節 非訟程序

一、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

(一)抵押權之意義及實行

抵押權者,謂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擔保之不動產,得就其賣得價金受償之權(民法860),其實行方法依民法873條規定。

(二)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

抵押權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為非訟事件之一種,以標的物現所有權人為相對人,並由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非訟72)。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對物之執行名義」,僅以擔保對象之特定財產為執行對象,如抵押物拍賣後不足清償其抵押債權,不足受償部分,既不得請求發給債權憑證,亦不得以該裁定作為執行名義,對債務人之其他財產執行。

(三)拍賣抵押物之執行

取得拍賣抵押物裁定後,除部份法院規定須經送達確定始能聲請強制執行外,一般情形不待該裁定確定,即可聲請執行,縱債務人對該裁定提起抗告,亦不停止執行。但法院因必要之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參看強執18)。

(四)抵押物設定負擔或有租賃關係時之處理方法

參看民法866條:不動產所有權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抵押權人聲請拍賣抵押物時,如其抵押權因設定地上權或其他權利而受影響者,對抵押權人不生效力,執行法院可逕行除去該第三人之權利而予執行。(院解字1446號,大法官會議釋字119及304號)。

1.抵押權設定前訂立租賃契約,抵押後換約之效力:

主張對抵押權人不生效力,於抵押權受影響時可聲請法院排除之。

2.出租在抵押權設定前,租期屆滿後變為不定期租賃之效力:依據最高法院67年第9次民庭庭推總會決議:承租人不得主張民法第451條所定默示更新不定期繼續租約之效果,即抵押權人可主張排除之。

3.承租人之租賃關係被執行法院裁定除去後,若其係於查封前占有該房地者,依先前實務見解,法院即不能逕行解除其占有、點交房地予拍定人。惟司法院83.9.16廳民字第17269號函則認為執行法院仍應於拍定後點交,且部份法院並已採用司法院新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