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銀行管理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銀行管理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

充分瞭解客戶(known your customers, KYC)


充分瞭解客戶(known your customers, KYC)


一、專業投資人與非專業投資人

銀行招攬或促銷業務,首先需瞭解該客戶為專業機構投資人、專業投資人或非專業投資人。專業機構投資人及專業投資人具有專業之投資知識,應能判斷金融商品之報酬與風險,自行決定投資之標的、時點。而非專業投資人又稱為一般客戶或一般投資人,因未具有足夠的金融專業知識,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金融消費者,銀行應充分瞭解其風險承擔能力,推介適合之金融商品。

()專業投資人

依「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之規定,專業投資人或稱專業客戶,係指投資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專業機構投資人

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機構。

2.專業投資法人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5,000萬元之法人或基金。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3.專業投資自然人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並以書面向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1)提供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單筆投資(交易)逾新臺幣300萬元之等值外幣,且於該受託、銷售機構之存款及投資(含該筆投資)往來總資產逾新臺幣1,500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2)投資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或交易經驗。

(3)投資人充分了解受託或銷售機構受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得免除之責任,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有關專業投資人應符合之資格條件,應由銀行盡合理調查之責任,並向委託人取得合理可信之佐證依據。

()專業投資人

未符合上揭條件之一者,為專業投資人亦稱非專業客戶或一般客戶。

此外,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專業投資人得以書面向銀行申請變更為非專業投資人。但非專業投資人在未符合前項專業投資人之資格前,不得申請變更為專業投資人。

二、充分瞭解客戶之作業準則

對於客戶身分、財務背景、所得與資金來源、風險偏好、過往投資經驗及開戶目的與需求等必須充分瞭解,才能為其財務或資產負債做精確的規劃或配置。充分瞭解客戶之作業準則,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接受客戶原則

應依各項商品或服務分別訂定客戶往來之最低金額及條件,以及得拒絕受理客戶之各種情事。

()瞭解客戶之審查

1.應訂定瞭解客戶之審查作業程序及應留存之基本資料,包括客戶之身分、財務背景、所得與資金來源、風險偏好、過往投資經驗及委託目的與需求等。該資料之內容及分析結果,應經客戶簽名確認。

2.接受客戶簽訂信託契約時,須有適當之單位或人員,複核客戶簽約程序及所提供文件之真實性與完整性後始得辦理。

()評估客戶投資能力

評估客戶之投資能力及接受客戶委託時,除參考前款資料外,應綜合考量下列資料:

1.客戶資金操作狀況及專業能力。

2.客戶之投資屬性、對風險之瞭解及風險承受度。

()定期檢視制度

銀行應建立業務人員定期以電話或親訪客戶制度,以瞭解客戶財務、業務變動之狀況,並及時更新客戶資料檔,並配合檢討評估客戶投資能力。另內部稽核人員並應定期查核客戶之檔案,以確保其一致性及完整性。其檢視及查核之頻率得視往來關係之規模、複雜度及風險程度而定。

()客戶資料運用及保密

客戶資料運用、維護之範圍及層級,防範客戶資料外流等不當運用之控管機制。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金融研訓院101年度筆試測驗預定時程表

測驗日期                   測驗名稱                                  屆別           報名期間


101.03.17(六)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21        101.02.06-101.02.24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9
                      金融人員授信擔保品估價專業能力測驗 7

101.04.21(六)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32
                         (含信託法規乙科)                                (14)       101.03.12-101.03.30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7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9
                         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          8

101.05.19(六)   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0          101.04.09-101.04.27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                      8
                          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                     8

101.08.18(六)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33
                        (含信託法規乙科)                              (15)      101.07.09-101.07.27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0

101.10.20(六)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22         101.09.10-101.09.28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0
                        中小企業財務主管測驗                       2
                       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2

101.11.17(六) 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1      101.10.08-101.10.26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                        9

101.12.15(六)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34
                         (含信託法規乙科)                            (16)       101.11.05-101.11.23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8

註:測驗日期若有異動以本院網站公告為主。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規範貸款程序 中國銀監會發佈新規定

【經濟日報╱記者雷盈/即時報導】2009.10.29 04:39 am
中國銀監會發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規範貸款程序、打擊違規操作行為。
今年上半年中國銀行貸款大幅成長,中國政府欲採取措施保證貸款質量。
華爾街日報報導,銀監會表示,新規定要求貸款人和借款人在簽訂的貸款協議中明確規定貸款用途。貸款人還應對借款人做調查。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按约定条件提供贷款资金并收回本息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按合同约定用途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进行支付。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明确合法的用途;
(三)有合理的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
(四)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形式提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借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
(六)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方式和方法。
贷款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特定事项委托第三方,并签订信息保密协议。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七条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
第十八条 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同时,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二十条 贷款人对未获批准的贷款申请,应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违约率明显上升等异常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加强相关贷款的管理。

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第二十三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
借款合同应设立有关条款,明确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险。
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注意维护借款人权益,并以合法方式公示。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依照《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应由贷款人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办理保证手续,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统一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贷款。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第五章 支付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依据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九条 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对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对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贷款资金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约定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三十三条 贷款支付完成后,贷款人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三十五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定期分析评估借款合同中约定内容的履行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应依照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一年以内(含)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三十八条 到期不能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也可以协议重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贷款人逾期未改正的,或其行为严重危及贷款人的资产安全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第四十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对其处以警告、罚款: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建立、执行贷款调查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
(四)借款人挪用贷款未发现的,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前款罚款的限额,有违规所得的,不超过违规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规所得的,不超过1万元。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理、处罚:
(一)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二)授意借款人虚构事实获得贷款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
(四)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可暂不执行本办法。
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金管會公布98年度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申請增設分支機構核准名單

金管會公布98年度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申請增設分支機構核准名單
金管會本(9)日公布98年度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申請增設分支機構核准名單,計核准3家銀行增設4家分行,2家信合社增設3家分社。
金管會依據國內經濟發展狀況,並考量目前金融情勢及各申請機構之經營體質,核定98年度銀行及信用合作社申請增設分支機構核准名單及家數如下:
一、銀行部分:
(一)核准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增設2家分行,其中包括1家設置於金融服務欠缺地區之分行。
(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核准增設1家分行。
(三)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因最近一年有配合金融監理政策協助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情事,核准增設1家分行。
二、信用合作社部分:
(一)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核准增設2家分社,其中包括1家設置於金融服務欠缺地區之分社。。
(二)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核准增設1家分社。
金管會本年度開放分支機構之增設,係肯定優質金融機構之績效並落實差異化管理,惟為避免對市場競爭造成衝擊,故採微幅調整方式開放。本年度之審核,已依規優先核給設置於金融服務欠缺地區或協助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者,以鼓勵金融業者重視城鄉平衡發展及配合金融監理政策。
最後更新日期:中華民國 98 年 07 月 09 日

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只准融資公司放火 不准銀行點燈

馬克林(markyslin)
據報載行政院將於近期內將召開融資公司法跨部會議,針對雙卡利率調降後無法向銀行借貸雙卡族,協助找到其他融資管道。據悉金管會送至立院版本,融資公司對自然人放款,其年利率上限不得超過20%;對非自然人即企業放款,不得超過30%。

政府上述之作法實在讓人無法理解,不是要銀行雙卡利率降低至12.5%,民間借貸利率降低到15.5%,怎麼又有什麼融資公司的貸款利率可以高到20%甚至可達30%,還說是參考日韓等各國作法。

如果借款的利率可以在20%以上,為何要去改民法的利率上限?為何要限制銀行放款的利率?是不是政府『只准融資公司放火,不准銀行點燈』!!

*************************
配套 政院將提融資公司法

2009-04-09 工商時報 【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表示,近期內將召開融資公司法跨部會議,針對主管機關及放貸利率等內容,提出政院最新立場,作為雙卡利率調降的配套措施,協助無法向銀行借貸雙卡族找到其他融資管道。

 對外界批評雙卡利率的調降,恐逼迫雙卡族走向地下錢莊管道借錢。對此,立委謝國樑頗不以為然,謝國樑及賴士葆都認為,應儘速通過融資公司法作為雙卡利率調降的配套措施,讓地下錢莊地上化,如此可讓在12.5%以上的雙卡族,有合法的借貸管道。

 邱正雄同意,並表示將在日內召集金管會開會,針對主管機關及內容提出政院最新立場。邱正雄會後私下表示,若融資公司法是特別法,可訂定借貸利率;若未訂定利率,恐怕得受民法修正後15.5%的上限約束。

 據官員表示,金管會送至立院版本有訂利率條文,融資公司對自然人放款,其年利率上限不得超過20%;對非自然人即企業放款,不得超過30%,這是參考日韓等各國作法。官員說,若融資公司受民法擬新修正15.5%規範,勢必沒有人有意願將地下錢莊地上化,因融資公司的放貸風險更高。

2009年3月21日 星期六

銀行引入事業群制的迷思

馬克林(markyslin)
萬泰銀行20日宣布,為了聚焦核心業務及改善成本效益策略,決議裁撤12家分行,這波銀行通路調整之後,萬泰銀行的分行家數將由現行的61家,減為49家。
快速擴充據點,曾是台灣的銀行經營核心策略,灑下大筆現金,以每家分行1- 2億元的代價,只為增加新據點;現在卻情勢丕變,分行成為避之唯恐不及的賠錢貨。分行價值之快速下降的原因在於銀行普遍存在事業群制的迷思。
我國銀行傳統上均採總分行制,銀行之各項業務在總行依業務或管理功能分設國外部、財務部、信託部……等管理部室,而各項業務之執行則由營業部及各分行(簡稱營業單位)辦理。在總分行制下,所有的總行單位都為分行之業務支援單位,各項業務都由營業單位執行,因此分行在業務的拓展上占有極重要的地位,分行的增加即代表業務量、盈餘的增加。
自從金控成立後,我國銀行業引進了事業群制之組織架構,所謂事業群是指銀行按照特定業務(包括特定產品或特定客戶群體)劃分若干事業群,每一事業群為一個獨立的利潤中心。各事業群具備實現業務發展目標所必須的經營權、決策權和資源配置權,承擔獨立的損益責任。它的優勢在於,能適應不穩定環境所帶來的高速變化,能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將市場機制引入銀行內部,既利於衡量各業務單元及其負責人的經營績效,也易於評價每種產品(客戶群體)對銀行的貢獻大小;各事業部擁有相對獨立的經營決策權和資源配置權,有利於建立專業化的技能和提高工作效率。
實施事業群制之銀行,各事業群為節省支出,多成立所謂『區域中心』集中作業,分行之功能自然減退,從金管會之新聞稿可知,萬泰銀行自97年2月起進行組織調整,由於該行消費金融及中小企金業務,已由各區域中心集中作業,目前分行通路以存匯及財富管理業務為主。該行為推動節流計畫,故將裁撤客戶數及客戶總存款量較少、對客戶影響程度較小、營運虧損較大及中長期內無法達成損益兩平的12家分行,所以採用事業群制是萬泰銀行裁撤分行之主要原因。
採用事業群制主要的缺點有:
1.重疊的機構導致管理費用上升,在市場競爭中就會處於成本弱勢;
2.實行獨立之利潤中心,事業群間可能有成輕微或嚴重的利益衝突,從而使公司的整體利益受到損失;
3.各項產品分由不同事業群銷售,客戶之業務往來因項目不同,必須和不同的單位接洽,常造成客戶之抱怨。
上述一、二項缺點可由銀行加以改善,但第三項缺點,是實施事業群制無可避免的,其結果將造成客戶量的減少,前幾年有些採用事業群制的銀行,發覺上述缺點後,多對該制度作了必要之調整,如今萬泰銀行未能注意客戶量可能減少,採行必要之措施,反而裁撒分行,事後必將後悔!

2008年6月15日 星期日

台灣銀行業信評亞洲最差 但逐漸改善中

評析:台灣銀行業在亞洲金融風暴後由於不動產價格下跌,二千年左右台灣銀行業的評等最差,經過這幾年整頓,各銀行陸續打消壞帳及出售不良債權,銀行業信評已逐漸改善中。

今日晚報 2008.06.09 【中時電子報邱慧雯/台北報導】

根據惠譽信用評等公司今年四月最新出爐的亞洲銀行業評等,台灣的銀行業評等在亞洲吊車尾,平均個別評等僅有D,次於韓國的B與泰國的C,不過惠譽台灣分公司副總經理李信佳表示,今年在幾大行庫評等可能被調升下,台灣銀行業評等將可望改善,由D調升至C/D。

 李信佳表示,台灣的銀行業評等不佳的因素,主要在於台灣銀行業的獲利率差,二○○七年台灣的銀行整體獲利僅有3%到4%,不過台灣目前優勢在於資金呈現靜流入,加上今年幾家大型行庫可能被調升評等,將一舉將台灣整體銀行業評等拉升。

 惠譽的個別評等(individual rating)是依據每家公司的財務能力評等,不考量其股東或背後支撐的母公司,而依惠譽信評的標準,個別評等達C以上便是「投資等級」,若是B以上代表財務強勁,若是在D、E表示財務偏弱或很弱,如去年惠譽就曾給予深陷財務危機的萬泰銀行E的評等。

 李信佳表示,台灣銀行業在亞洲評等排名最差已維持好幾年,尤其在二○○一年亞洲金融風暴後,台灣銀行業的評等最差,僅有D/E,但台灣銀行業經過這幾年整頓,尤其是大型行庫花了三到四年打消壞帳,今年這些大型行庫將有機會再被調升評等,如合作金庫五月就從D調升至C。

 此外,新巴塞爾協定實施、金管會的監管以資金成本逐漸升高,將可使台灣銀行業利差改善,今年台灣銀行業的整體評等將可望從D調升至C/D。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永豐金執行長盧正昕退休獲准

1-apple.com.tw【林潔禎╱台北報導】永豐金(2890)昨天召開董事會,確認執行長盧正昕申請退休一案,這也是永豐金爆發SIV損失以來,首位下台負責的主管,至於盧正昕去職後的接班人選,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表示,絕不會讓自己兒子接班或出任永豐金董事,「不能給外界有家族化及財團化的疑慮」。據了解,可能接任執行長人選,以副執行長游國治以及兆豐金前總經理蔡友才呼聲最高。

禪讓傳承
何壽川表示,今年從4月開始便與盧正昕討論去留問題,認為不應該也不適宜在這個時候提出退休的申請,雖然數度挽留,但盧正昕仍以年紀已逾60歲為由,堅持申請退休。盧正昕辭職後,並沒有離開金控,將續任金控董事。何壽川說:「未來大家還是可以在金控看到我和執行長同時出現。」

何壽川表明找好人選
盧正昕退休,何壽川表明已經找好接任人選,但按照程序要等到股東會會後董事會確認,才會對外發布;據了解,何壽川目前在永豐金布局是以專業經理人為主,他進一步指出,他的兒子何奕達不會出任金控董事,銀行是接受存款人委託代其處理財產相關事宜,要獲得大眾的信任,不可以給予外界有家族事業、財團化的感覺。何壽川之前已經完成永豐餘的接班工作,「傳賢不傳子」,交由專業經理人經營。
頂著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企管碩士的何奕達,目前主要負責永豐餘集團消費品事業群,僅在永豐金控旗下的永豐銀行擔任董事一職,在銀行內部行事低調,曾經在一年多前永豐金旗下建華銀與北商銀合併為永豐銀時,為整合二家銀行電子平台出力不少。
永豐金今年因投資SIV(結構式投資工具)損失慘重,SIV原始部位約113億元,由於淨值下跌快速,除每月提列投資部位資產減損,還數度補提減損,對永豐金獲利造成重大衝擊,據統計至第1季止已提列92億元,加上其中14億元由匯豐銀行發行的SIV已與滙豐銀行換券,延後到期時間,滙豐銀行也保證到期保證本金,因此提列金額已佔未換券部分高達93%,這也是永豐金成立以來最大一次危機。

6/6股東會後實施
從今年年初隨SIV提列金額一直擴大,永豐金今年年終獎金大幅縮水,內部員工有人不平要求主事者下台負責,外界點名盧正昕下台風聲不斷,股東會前最後一次董事會,確認盧正昕以退休方式卸下在永豐金專業經理人,這次盧正昕除辭去執行長,一併辭永豐金控財務長、永豐銀行董事長職務,僅保留美國遠東國民銀行董事長,主要是為繼續負責出售遠東國民銀行相關事宜,而盧正昕人事案將在6月6日股東會後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除盧正昕外,永豐銀總經理陳柏蒼等8位經理人,以減薪5~15%不等自請處分。何壽川表示,從北商銀、華信銀行時代,到如今二家銀行合併,一路走來不允許也不可以在經營上發生重大缺失對不起股東,從投資SIV傳出重大損失來,內部即成立專人小組,也在衍生性金融商品與後台風險控制上做大幅度修正,希望不要重蹈覆轍。

盧續任永豐金董事
盧正昕缷下永豐金執行長後,仍身兼永豐金董事一職,此一職應不以自然人身分出任而是以法人代表,將以處分遠東國民銀行為主要任務,何壽川已表明出售遠東國民銀行底價為銀行淨值2.5倍,估為銀行帶進5~6億美元現金,惟因全球大環境遭逢次貸危機,在不願降價求售下,盧正昕估出售時間會落到今年底明年初。

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花旗不拆解 續走綜合銀行路線

【經濟日報╱編譯吳國卿/綜合紐約十日電】2008.05.11 04:24 am
花旗集團執行長潘偉迪9 日宣布重大整頓措施,將變賣約4,000億美元非核心資產,但維持花旗既有的綜合銀行策略,只是更專注於獲利較高的業務和地區。變賣資產將使花旗喪失全球資產最大銀行的地位,但這凸顯花旗將更著重獲利與提高股價。
潘偉迪在去年12月出任花旗執行長以來首度舉行的投資人會議中保證,他會維持花旗1998年合併旅人集團(Travelers )後就堅持的綜合銀行策略,留住花旗的五大事業部門:財富管理、信用卡、消費者銀行、證券與投資銀行,和交易服務。
但他也保證,將致力於建立協調一致的企業文化,並整合花旗的後端作業與科技系統。他在長達三個半小時的會議中說:「從某方面看,1998年的合併尚未完成。」花旗現在有16 個資料中心,但實際上只需要二、三個,「我們現在終於要把一切都合併起來」。
潘偉迪也宣布將出售龐大的「舊資產」,即過去幾年累積的非核心資產。截至今年第一季,這些以證券及投資銀行部門及消費者銀行部門為主的非核心資產高達5,000億美元,占花旗總資產的22%,將在二、三年內削減到1,000億美元以下。
威斯康辛州Optique資產管理公司分析師費茲派崔克說,潘偉迪的策略「看起來還是老套」,與前任執行長普林斯的方法很類似。普林斯去年也在華爾街質疑花旗營運聲中,提出削減花旗資產、降低成本的整頓措施,但在11月因次級房貸重創花旗而去職。
不過,潘偉迪在投資人會議中強調他的策略不同,而且在解決花旗沈痾上已開始發揮效果。他表示,新策略將著重於控制風險,並以集中方式管理資本配置和支出,和他上任以來就大力推動的企業文化改革。他和花旗行政長卡拉漢都表示,花旗內部已出現新企業文化逐漸成形的跡象。
花旗設定16%到18%的短期股東權益報酬率目標,長期目標則為18%到20%。但一些分析師質疑,要同時達成獲利目標和整合花旗龐雜的科技與後端辦公室系統,將非易事。
花旗股價9日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下跌67美分,以每股23.63美元收盤,跌幅為2.8%;該股過去一年來下跌56%。

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金控搶銀彈 五家募資659億

【經濟日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2008.05.10 03:26 am
趁著近來金融股交投熱絡,金控籌資情況愈來愈密集,以強化財務結構、增加赴大陸投資銀彈。今年以來,包括台新金、新光金、永豐金、開發金、玉山金五家金控,將透過現金增資、發債等方式,將募集新台幣659.5億元。
台新金董事會8日一口氣決定增資12億股,第一階段4.5億股,每股價格暫訂15元,消息傳出後,昨(9)日引發外資賣超2.62萬張,占當日成交量4.12萬張的63.5%,股價應聲重挫5.7%,以14.9元收盤,跌破現增價15元。
台新金宣布第一階段將募集67.5元,其中27億元要挹注子公司台新銀,同時,台新金也將發行200億元無擔保次順位公司債,合計就將透過現增及發債募集267.5億元。若未來持續增資發行另外7.5億股,以15元價格暫估,也將再募集112.5億元。
永豐金董事會已通過發行國內金融業首檔永續無到期日特別股,將私募甲種特別股10億元(發行7,000萬股、每股暫訂14元)、公開募集乙種特別股90億元(發行8億股、每股暫訂11元),兩者合計100億元。
玉山金3月初宣布與摩根士丹利簽訂合作備忘錄(MOU),可望發行最高3億美元額度的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ECB),以目前新台幣匯率換算,約可募集92億元。摩根士丹利若將可轉債轉換成股權,握有玉山的持股最高可達15%。
玉山金擬引入摩根士丹利資金,除了是因與淡馬錫分手之外,法人認為,也不排除募資是預備未來赴大陸投資之用。
開發金4月底董事會通過將募集80億元無擔保公司債,主要用途是作為償還公司債及還債。
新光金已於3月底完成現增70億元(每股價格19元),主要是作為挹注子公司新壽,希望強化新壽財務結構,拉高資本適足率。新光金4月初董事會也通過發行公司債50億元,將用以償還92年度發行的次順位公司債。
法人表示,今年來金控積極展開現增或發債,主要應是因金控持續提列次貸資產減損、提列呆帳準備等,使得今年獲利表現不理想,為了強化財務結構,提升資本適足率才辦現增或發債。

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宗教卡呆帳低 銀行穩穩賺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5.06 04:31 am
銀行與宗教團體合作發行認同卡、聯名卡,不必打廣告就有卡友自動上門申辦、呆帳又低,成為銀行穩定獲利來源。上個月大甲媽祖八天七夜遶境,進香隊伍號稱10萬人,在全台灣掀起媽祖風潮,也帶動媽祖信用卡熱潮,由台中商銀發行的媽祖認同卡,發卡量超過2萬張,慶豐銀行發行的媽祖認同卡也已超過10萬張。
宗教卡最大的特色除了發卡量大,銀行不用廣告,卡友就會自動上門申辦,刷卡金額比一般聯名卡還高,而且呆帳率低。銀行主管說,部分卡友因為怕被神明懲罰,除了不敢欠銀行錢,還希望透過刷卡來累積刷卡金,回饋給支持的宗教團體。
像是台北富邦銀94年與法鼓山發行認同卡,目前發卡量才近萬張,但一般聯名卡每月刷卡金額約3,000餘元,法鼓山認同卡的刷卡金額卻達5,000餘元,逾放比率也比一般卡低。
國內第一張也是目前最發卡量最大的宗教卡─慈濟蓮花卡,發卡量達40萬卡,持卡人每筆消費,銀行會捐出0.275%給慈濟,15 年來慈濟蓮花卡的持卡人累計透過這張卡片捐出3.5億元。中信銀信用卡事業處處長陳俊仁說,蓮花卡單月最高捐款金額為350萬元,過去15年以來,持卡年資超過十年以上的客戶數達20%,顯示持卡人相當認同慈濟蓮花卡的精神。
發行卡量第二大的宗教卡是萬泰商銀的指南宮認同卡,信奉的神明為呂洞賓,約有20餘萬卡。
指南宮聯名卡最特別的是指南宮在凌霄寶殿內設置「萬泰銀行卡友平安斗」,斗內設置「指南宮朔望祇安禮斗錫福守願上奏玉章」,會把所有的持卡人姓名都寫進玉章內,一年365天,天天為持卡會員誦經。
慶豐銀行媽祖認同卡在發卡給民眾前,會先由廟裏的法師訟經加持;台中商銀的媽祖認同卡也會先過香爐,對持卡人來說,隨身帶著聯名卡就有如一張護身符。對銀行來說,由於持卡人相信神明的力量,不敢隨便剪卡,也很少欠錢不還。

2008年5月3日 星期六

一年半內 陳樹推資本市場整合法

工商時報2008.05.03【劉朱松/台中報導】
 面對中華民國證券公會理事長黃敏助建議,制訂台灣資本市場整合法,整合證券、期貨及投信投顧等業,提升台灣資本市場競爭力。內定金管會主委陳樹昨(2) 日在台中,以「樂觀其成,用心促成」回應,並說最快1年內、最慢1年半內,可完成制訂台灣資本市場整合法草案,並送交行政院與立法院審議,以開創台灣資本市場的新局。
 至於對銀行與證券業登陸投資的問題,陳樹表示,大陸當局規定台灣的銀行與證券業登陸投資,因牽涉兩岸雙方的監理單位,或指定機構的權責,雙方一定要簽訂合作備忘錄(MOU),他站在金管會的立場,未來會積極促成。投信投顧業,屬於廣義的證券業,新政府沒有理由拒絕適用證券業,但能否登陸,也要看大陸是否開放台灣投信投顧業而定。
 陳樹強調,資本市場整合法,對台灣資本市場的競爭力,非常重要,目前資本市場的整合,包括香港、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等地都做了,且效率都出來了。但要不要類似英國花了4 年,將金融、保險、證券及投信投顧等所有業務,都整合在一起,制訂金融服務法,將來可再討論。
 陳樹是於昨日陪同總統當選人馬英九與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等人,出席中部地區各縣市工商企業座談會中,做了以上的表示。
 與會的中華民國證券公會理事長黃敏助說,該公會目前已完成制訂「台灣資本市場整合法」草案的相關規畫,且對韓國的資本市場整合作法,也有深入研究,只要政府專案委員會成立之後,公會將動員所有資本市場的產業界資源,全力配合。
 黃敏助說,台灣新上市(IPO)的案件,近年來急速減少,且愈來愈多的台資企業,選擇在海外掛牌上市,募集資金,使得台灣的資金與人才,已大量流向國外。尤其台灣的資本市場,各行業林立,沒有經營綜效;反觀,包括澳洲、香港、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等,近年都已完成資本市場的重大改革,值得台灣效法跟進。

金管會回應 張秀蓮:至少要花數年
工商時報2008.05.03【彭禎伶/台北報導】
 準金管會主委陳樹要在1年到1年半間,完成資本市場整合法,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坦言:「這是很大的挑戰!」
 張秀蓮說,先前金管會研究過,要整合資本市場的相關法規,包括證交法、期交法、投信投顧、信託等法,至少要數年的時間,所以金管會最後才先推金融服務法,先去規範銷售、投資人保護及負面表列的部分,保留各業法。
 至於證券周邊單位4合一,張秀蓮則說,一旦立法院迅速修正證交法128條,則今年底前就可完成4合一,金管會並規劃4合一後的控股公司要上市,最後再逐步整合為一家公司。
 陳樹2日表示,上任後要花1年到1年半的時間推動資本市場整合法,及證券周邊單位4合一。張秀蓮表示,這是走日、韓體系的作法,日本在2006年、南韓在2007年都已完成其資本市場法規的整合,張秀蓮說,日、韓都是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廢除6、7部法令,才整合成一部資本市場整合法。
 張秀蓮指出,台灣在93年前後,也有人建議要整合一部「資產管理法」,將證券、投信投顧、信託等業務整合在一起,讓券商成立一家公司,就可承作證券商、投信、投顧、期貨及信託等各項業務,「長期來看,應該朝此方向進行。」

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邱正雄:國家級銀行 有存在必要

工商時報2008.05.01【朱漢崙、陳美君、呂雪彗/台北報導】
 台灣金控是否應該設置?新任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30日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說:「不論任何國家都要有1至2家的國家級大型銀行或金控來執行金融政策!」相當明確表態國家級銀行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可說給了目前處於新舊政府交替不知何去何從的台灣金控,未來「存活」的一線生機。
 至於台新金最近提案縮減董監席次,邱正雄則表示,並非反對,但認為既然並非這次股東會,而是年底再改選,那麼此案可併同董監改選一起等到年底股東會再決定。
 為何需要國家級金融機構?邱正雄說明,從歷史軌跡來看,每逢4至5年,金融市場就會有一次大波動,而台灣市場小,因此碰到市場特殊情況時,更需要緊急工具來化解危機,控管系統性風險,國家級銀行即可協助執行金融政策。
 邱正雄也明確表示,未來仍會持續推動金融機構併購。對於扁政府時代所推動的二次金改,邱正雄則認為,二次金改推動銀行、金控擴大規模的方向是正確的,但訂出家數減半的目標,就有失客觀,例如金控減半的目標,目前看來沒幾件是成功的,未來推動併購的程序應該更透明,並依照市場機制來進行。
 至於金管會、財政部「分家」之後,外界就一直討論不斷的金融政策決策權是否回歸財部問題,邱正雄則認為,權力的歸屬並非是最重要的,「重點在於兩部會在內閣都能夠發聲。」例如兩會在行政院體系裡都能彼此溝通,若有歧見亦可由政務委員來作協調。
 邱正雄並以美國經驗為例指出,在雷根政府時代,總統下設金融工作小組,儘管當時,形同金管會的Fed主席不必參與國會會議,但總統需要時,仍可召集Fed與財政部、金管會一同來開金融工作小組會議,這種情況即與我國目前情形相類似。

安泰銀淨值4.23元 下周列全交股

中國時報2008.05.01【張子嫻/台北報導】
 去年底增資完成的安泰銀(2849),去年隆力集團挹注新台幣188億元,減資不及,去(96)年底安泰銀淨值僅剩142億元,低於實收資本額的二分之一,每股淨值僅剩4.23元,將於下周進入全額交割程序,安泰銀表示,目前各項財務數字皆優異,減資案約在今年第三季完成。
 在去年11月隆力集團入主且增資完成後,安泰銀為了改善銀行資產品質,早在去年底就開始著手「呆帳大清理」,將尚未攤銷完畢之不良資產出售損失一次認列,轉銷呆帳並增提呆帳損失準備,累積總虧損達220億,虧損超過實收資本額336億的二分之一。
 去年底董事會通過決議減資220億元,減資比率為55.2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約178.14億元,減資計畫雖已經在安泰銀董事會及股東臨時會通過,但礙於行政程序需符合規定,減資案需待六月股東會通過,預計將於今年第三季完成。
 安泰銀截至去年底,資本適足率達10.71%,高於全體本國銀行平均的10.57%,且流動準備比率達29.02%,流動準備金約545億元,也高於全體本國銀行平均的18.78%,顯示安泰銀財務沒有問題。
 安泰銀發言人李治平表示,事實上目前安泰銀的財務健全,此次列入全額交割股,原因並非是銀行本質差或遇到營運困難,而是為符合行政程序規定,減資案未能盡快完成,減資案預計在第三季完成,屆時將再向交易所申請恢復交易,預計將於今年底恢復正常交易。

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慶豐銀淨值又負 RTC暫不接管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2008.04.25 03:12 am
慶豐銀行3月淨值又呈負數,達到金融重建基金接管的標準,金管會表示,慶豐銀行一直在監管中,但因其141億元現金增資有機會完成,投資人仍有認股意願,所以暫不接管。
統計顯示,慶豐銀三月淨值為負的23億多元,存款為800多億元,放款500多億元,單月虧損15億多元。金管會過去以淨值為負數的理由接管了五家問題金融機構。
慶豐銀淨值從去年底開始已經由正數轉為負數,但RTC至今沒展開接管強制手段,金管會也沒有要求公股行庫進場代管,慶豐銀是RTC列管最後一家問題金融機構,一旦被接管,RTC將功成身退,正式走入歷史。

國銀逾放比 上月續創新低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08.04.25 03:12 am
金管會昨(24)日發布最新統計,3月底本國銀行逾放比為1.69%,連續第四個月創新低。不過,慶豐銀、萬泰銀和寶華銀三家銀行的逾放比仍超過5%,金管會正密切注意中。
寶華銀已經被接管,且已被新加坡星展銀行標走,現在正等待被併;萬泰銀則有私募基金SAC入主,逾放比逐步降低。現在最讓金管會擔心的就是慶豐銀,該行的逾放比達26.41%,在38家本國銀行中是最高水準。
慶豐銀是金融重建基金(RTC)匡列的銀行之一,該行在3月底的淨值缺口已經擴大到23.89億元,存款也不斷流失。金管會表示,慶豐銀因為有出售呆帳未攤銷損失,每月應攤銷金額就有5億元,收入不敷支出。
外傳美國私募基金OLYMPUS有意併購慶豐銀行,正與慶豐銀洽談中,且增資金額達141.7億元。但OLYMPUS希望慶豐先賣掉越南河內、胡志明市兩家分行,以挹注母行財務。
不過,慶豐銀原有大股東惜售越南分行,開出2億美元的金額,讓原本有意併購越南分行的元大金、富邦金紛紛打退堂鼓,目前越南分行已經沒有接觸對象。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由於投資者認為慶豐銀越南分行開價太高,以致於賣不出去,慶豐銀已經另外找投資顧問重新評價。
除了慶豐銀,其他國銀的狀況大致良好。依據金管會資料,截至97年3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17.9兆元,較上月底增加477億元;逾期放款金額為3,020億元,較上月底減少179億元,逾期放款比率則為1.69%,較上月底降低0.1 個百分點。
本國銀行呆帳覆蓋率為66.9%,較上月底增加2.44個百分點。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逾期放款偏高的銀行積極改善資產品質及財務結構。

銀行3月新房貸 銳減35%

工商時報2008.04.25【陳美君/台北報導】
 市場對房地產前景榮枯,看法日趨兩極,從央行昨日公佈的「5大銀行新承做放款金額」數據觀察,主要銀行對於房貸業務,似乎採取態度很謹慎,3月新增購屋貸款較去年同期525.06億元,銳減35%!
 央行統計資料顯示,3月5大銀行(台銀、合庫銀、一銀、華銀及彰銀)購屋貸款341.63億元,雖較2月增加129.76億元,但那是農曆春節季節性因素所致;若以去年同期相比,3月金額銳減183.43億元,衰退幅度高達35%。
 大選後房市利多不斷,房仲業聲稱,3月成交量件數大幅成長,總銷量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5成,建商訂價也調高5%至10%。但從銀行端來看,情況卻似非如此。
 央行經研處副處長林宗耀表示,從歷年數字看,「去年房市確實有一波高峰」;至於房市在選後是否如房仲所言,成交大幅成長,應進一步觀察4月的情況,才能判斷。
 大型行庫消金主管認為,以預售屋而言,從成交到房貸撥款,至少需1至2年時間,成屋也需歷經1至2個月的核貸期間。而5大行庫新承做放款中,囊括預售屋及成屋,即使成交熱絡,也無法馬上反映。

渣打銀行停止現金卡業務 停發家數達14家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已結束現金卡業務,停發現金卡的銀行業者增加至14家,目前仍有19 家銀行持續開辦現金卡。…金管會表示,渣打銀行近期已結束現金卡業務,三年前發生雙卡風暴後至今,累計有14家停發,包括板橋信用合作社、華泰銀行、美國運通、日盛銀行、陽信銀行、遠東銀行、元大銀行、台中商銀、荷蘭銀行、新光銀行、寶華銀行、台新銀行、聯邦銀行。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三月止,現金卡已動用卡數為131萬張,較上月減少2.2%,較去年同期減少32% ,整體放款餘額為新台幣1128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 29%。

現金卡逾放比在8%以上的銀行,包括台新、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寶華商銀。金管會表示,其中匯豐現金卡逾放比增高,主要是概括承受中華商銀所致。970424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邱正雄:二次金改 重新檢討

評析:扁政府的金改根本就是『小併大』『私吞公』的亂改,邱正雄說得有理,金改的過程要公正、公開,協商應完全照市場機制。
【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2008.04.21 03:10 pm
民進黨執政8年推動的二次金改,屢屢引起爭議,準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今天指出,就整個金融發展的大方面,推動二次金改沒有錯,但過程應公正、公開,協商也應完全照市場機制,而非像現在的以「規定式」促成金改。
邱正雄上午陪同準閣揆劉兆玄出席第一波內閣人事記者會,劉兆玄被問及二次金改是否繼續的問題時,直接指定邱正雄答覆,顯示邱正雄未來將扮演新政府主導二次金改的重要角色。
邱正雄指出,現在政府推動的二次金改,是以「規定式」促成金改,二次金改就整個金融發展的大方面來說並沒有錯,但過程要公正、公開,協商應完全照市場機制。
邱正雄說,正副總統當選人馬英九、蕭萬長在競選海報的文宣中,把二次金改看作重要的檢討項目,將來如何一方面擴大二次金改的規模,一方尊重市場機制,使二次金改更有效率,將是行政院努力的方向,因為金融健全對經濟發展很重要,他會在此議題上多著力。

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許勝發 風光半世紀 回首一場空

評析:其實只許勝發,由於政府錯誤政策的影響,從1997亞洲金融風暴以後,台灣的銀行業都受到極大的衝擊,一些投入銀行業的產業大老,如中興銀行的王玉雲、中華銀行的王又曾等,也有同樣的情形!
【經濟日報╱記者 洪凱音】2008.04.19 03:29 am
萬泰銀行前董座許勝發年輕時投入香蕉買賣、汽車工業,不但事業亨通,官運也不錯,幾年前從日本首度引進現金卡「喬治與瑪莉」,一砲打響萬泰銀知名度,更影響台灣民眾的消費行為,許家在風光半個世紀以後,近85歲高齡的許勝發,卻因為涉嫌掏空銀行,可能入獄服刑十年,也讓不少家族成員及跟隨許勝發好幾十年的老臣,涉入這起司法案件。
許勝發出生大稻埕望族,年輕時勤奮向學,畢業於台大經濟系,50年代投入汽車工業後,事業版圖快速擴充,官運也跟著來,除了曾任國民黨中常委、立委外,還擔任過海基會副董事長、全國工總理事長等職務,在政府開放成立銀行之際,許勝發加入「銀行家」的行列,成立萬泰銀行。
許勝發育有一子二女,家族成員在社會上都具有相當的知名度,兒子許顯榮除了繼承太子汽車的事業外,過去還兼任萬泰銀副董事長;而長女許娟娟嫁給厚生化學董事長徐正青;次女許嫺嫺則嫁給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許家親家的政商實力由此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