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地瓜葉不長地瓜?

一般來說,地瓜的品種可分為:吃葉的部分和吃塊根(即常見的地瓜)為主,通常會長地瓜的地瓜葉大多數不會拔來吃,因為葉子不大,口感也較老,多為飼養動物用。
而食用的地瓜葉,則是葉子較大且嫩,口感較佳,不過它的塊根長不大,因此兩者是不 同的品種唷!
p.s品種分為根類(地瓜葉比較尖)和葉類(地瓜葉比較圓),選擇葉類的比較好吃】
地瓜
旋花科,甘薯屬,蔓性塊根,多年生草質匍匐性藤本質物。由於不結種子,以塊根取苗或將莖曼的一節插枝來繁殖。根部富藏澱粉,塊根紡綞形,有黃色、白色或紅色各種品種。莖粗壯,伏地而生出不定根。葉互生,寬卵形至心狀卵形,葉柄有毛,與葉片近等長。花似牽牛花,紅紫色或白色,腋生,聚繖花序,有時單生,總花梗長,花期在十一月。
地瓜葉
過去餵豬用的植物,現在是營養保健的蔬菜。葉用蕃薯,俗稱「番薯葉」,也叫地瓜葉。在台灣光復初期常以番薯和它的莖葉作為餵豬的主要飼料,平民人家也常以地瓜葉為主要蔬菜,因此有人把地瓜葉稱為「豬菜」,過去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蔬菜;近年來,在農業單位的努力推廣下,地瓜葉已成為大眾化的家常菜,甚至登上餐館的菜單,成為佳餚,有些餐廳甚至將地瓜葉當作招牌菜了,吃起來更有「古早味」。地瓜葉適合在高溫多濕的環境下生長,病蟲害發生少,所以很少使用農藥。在颱風及豪雨來臨時,比其他葉菜類的抗水性強,遭受天然災害也較輕微,而且再生能力很強,能在短時間內恢復生長,是良好的夏季蔬菜。
營養與好處
  地瓜葉的熱量低,每100公克只佔30大卡;此外,含有多種礦物質且鈣、維生素A的含量很高,高含量的維生素A,可維持頭髮、皮膚、呼吸道及消化道等部位的上皮組織健康,並保護視力。尤其地瓜葉中的不良物質草酸等含量並不高,所以是優良且富營養的深綠色蔬菜。一般膳食纖維,能促進胃腸蠕動、預防便秘、減少痔瘡、大腸癌的罹患率;又可增加飽食感,減少熱量攝取,有助於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同時能降低膽固醇,增加油脂的排出及防止血管硬化等,有益人體健康。而地瓜葉的纖維質地柔細,沒有苦澀味,入口滑潤又不傷胃,是優良的膳食纖維;尤其地瓜葉熱量低,容易有飽足感,也是減肥的好食物。
吃的方法
  地瓜葉怎麼吃?最方便且不失營養價值的吃法,就是用開水將地瓜葉燙熟,拌佐料或沾醬油,就是一道美味爽口的「涼拌地瓜葉」了。
地瓜葉的妙用
  地瓜葉不但營養豐富,而且具有食療作用,民間常利用它來止血,例如胃出血、痔瘡出血等內出血,具有清涼退火的功效。用法很簡單,只要將地瓜葉洗乾淨,放在果汁機裏,加少量的水打汁,再用紗布過濾約200cc,加一點蜂蜜或甘蔗汁即可飲用。
  在忙碌的社會,罹患腸胃病的人愈來愈多,所以在飲食的攝取上,不妨多吃些地瓜葉,能健胃、整腸,強化腸胃功能,增強抵抗力;地瓜葉,妙用真不少呢!
甘藷葉又名地瓜葉也叫過溝菜,甘藷葉的營養價值很高,不但維生素AB1C含量高,也含有豐富的蛋白質、單寧與礦物元素 (鈣、磷、鐵) ,這些營養可以去除血液中三酸甘油脂,此外又可降膽固醇,具有防治高血壓、退肝火、利尿等功效;所含的膳食纖維柔細,可促進胃腸蠕動,預防便秘、痔瘡及大腸癌之罹病率。又能促進腸胃蠕動,幫助消化,增加飽食感,具有減少熱量攝取的間接優點,助於糖尿病患者之血糖控制,多食降低膽固醇,為有益人體之健康蔬菜。
白地瓜葉:具清血作用、可抗血癌、增強免疫力。
紅地瓜葉:利尿、補血、可治療糖尿病。
地瓜葉含有引朵素,再加上纖維素高,是很好的抗氧化物
並含豐富的維生素、葉綠素等,且鈣、維生素 A 的含量很高
高含量的維生素 A ,可維持頭髮、皮膚、呼吸道及消化道等部位的上皮組織健康,並保護視力。
可降低膽固醇,具有防治高血壓、退肝火、利尿等功效。
地瓜葉的栽種
  發芽的地瓜雖可以長出地瓜葉,但口感並不好(因為品種的差異),現今農改場改良之後,一般食用的地瓜葉並不是由地瓜直接長 出來的,而是由食用地瓜葉帶有芽點的莖長 出來的。因此若想自己種植的話,可以去市場買一把地瓜葉,剪取其枝條每段1520公 分的莖,泡在水裡等待莖的部份發出白色的 根鬚,通常1-2天左右就長出根了。再將它移到土裡埋好,澆水,它便能慢慢長出葉子。
  用水去栽種地瓜葉的話,則要多注意蚊媒孳生所引來的蟲害與肥料管理問題,較耗費時間與成本,基本上除非是有適當的人力與技術環境,不然還是建議以土壤為主要栽培介質較適當。  

台北市公共自行車擴大30據點

騎著腳踏車穿梭在街道巷弄中,是悠遊臺北的絕佳方式。而從今年830日起,臺北市公共自行車「YouBike」即將擴大服務能量,為更多的市民朋友及旅客,提供「最後一哩」的接駁服務。
現在,YouBike的服務網絡,除了原本位於信義計畫區的11個站點、500輛自行車外;從830日起,還將新增另外30個站點、960輛自行車,租賃站點的設置範圍也包含多個捷運站,以及松山火車站、饒河夜市、大安森林公園、社教館、榮星公園……等市民轉乘、接駁的重要據點。
為了讓更多民眾體驗YouBike的便利,現在只要憑「悠遊卡」加上「身分證件」,透過Youbike官網或親赴服務中心登記,即可成為YouBike的會員。接下來,只要到全市的各個租賃站點借車,就能享受到「前30分鐘免費」(102年底)的優惠,和此後「每30分鐘10元」的經濟費率!
在節能減碳的時代潮流下,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搭配公共自行車,已經是全球各大城市最「夯」的交通方式。歡迎大家一起來騎乘台北市公共自行車─YouBike,讓我們的臺北更健康、更便捷!

廢出國停保 健保月收入增二億元

2012-08-30 01:14 中國時報 【邱俐穎/台北報導】

 二代健保明年元旦正式上路,衛生署擬取消健保出國停保制度,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台設籍滿六個月者,未來即使出國也要繳納保費,以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投保,每月須繳七四九元,估計每月可增加二億多元健保收入。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滕西華批評,現行健保停保制度早已違反母法規定,未來以施行細則讓駐外人員可繼續停保,等於是「踐踏法律」。她認為,停保對象應一體適用,政府不能圖利自家公務員。
 依健保資料,每月約有一萬三千多人申請健保停保,停保約十六萬人。若廢止停保措施,預計每月可多徵收二億多元。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曲同光指出,停保身分的規定在《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仍待行政院審查,整體考量核定後,才會正式公告。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針對現行已申請停保者,將維持停保身分,直至回國後才會取消停保資格。
 未來長時間出國不想再繳健保費者,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除籍,但就不再具有健保身分。
 此外,二代健保可能將對「股票股利」開徵補充保費。
 曲同光說,股票股利開徵難度高,過去評估將不對股票股利收補充保費,但飽受外界批評,目前仍有不同聲音,還須綜合各界意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最慢九月底正式公告。

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景氣燈號連九藍 憂鬱不減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2.08.28 04:21 am

經建會昨(27)日公布7月景氣燈號,連著九月亮出代表景氣低迷的「藍燈」,是1984年公布資料以來,第2長的藍燈期。經建會認為7月景氣膠著,且領先指標與同時指標均微幅下滑,雖屬「好藍燈」,但景氣低緩的情況並無明顯變化。



圖/經濟日報提供



所謂的「好藍燈」是指7月景氣對策信號分數為16分,較上月提升1分,再1分,即可跨入代表景氣轉換的黃藍燈。進一步觀察景氣對策信號的9個構成指標,唯一「變燈」的,是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由藍燈轉入黃藍燈,說明企業投資意願稍微好轉。至於其他項目,包括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生產、海關出口值、製造業銷售值等,燈號均維持不變。

經建會經研處長洪瑞彬表示,主要國家股市8月止跌回穩,顯示全球金融情勢並未進一步惡化,不過,歐債陰霾仍在,美國、大陸經濟成長持續降溫,預告短期內全球經濟難以明顯改善,勢將衝擊我出口動能。

出口不佳,被寄予厚望的內需方面,經建會分析,雖然餐飲、零售業營業額穩定成長,不過,實質薪資未見提升,仍將影響民間消費擴張。今年前六月我平均薪資為48,829元,較上年同期減少0.24%,實質平均薪資也減1.68%。

值得注意的是,經建會昨天還修正6月領先指標(6個月平滑化年變動率)為5.2%,較上次公布的5.9%低,7月領先指標則是4.9%,影響所及,也讓6月時曾連續10個月走升的領先指標,7月轉為「中止9個月向上,呈現連2個月下滑。」

領先指標一般可判斷6個月後景氣,上月領先指標與表彰當前景氣的同時指標,罕見地貼近同一水平面,顯示復甦力道微弱。不料7月修訂數據後,復甦力道較上月觀測時更疲軟。

7月領先指標綜合指數是131.1,較上月上升0.2%;6個月平滑化年變動率是4.9%,較上月減少0.3個百分點,連續兩月衰退。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經建會經研處長洪瑞彬昨(27)日形容當前景氣,就像是處在淺淺的U型底部,等待反彈,何時能彈起,現在仍充滿不確定性。對於提振景氣的藥方,他認為近期兩岸將擴大開放陸客自由行,此做法對我觀光市場,將產生實質助益。

7月景氣燈號「連9藍」,平國際金融海嘯時期紀錄。不過,以構成燈號的9大指標來看,也非全然沒進步,其中推動本月綜合判斷分數上升一分的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轉向黃藍燈就是一例。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經常用來探測廠商投資意願冷暖。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7月進口值達2,279億元,是13個月來新高。

閱報秘書/景氣燈號

景氣對策信號又稱景氣燈號,是以類似交通號誌的5種不同信號,代表景氣情況。綠燈表示當前景氣穩定,紅燈代表景氣熱絡,藍燈表示低迷;黃藍及黃紅燈均代表景氣轉向的信號,前者指景氣趨向低迷,後者代表景氣將轉趨熱絡。

景氣連9藍 辜成允:利空已出盡



2012-08-28 00:51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呂雪彗、譚淑珍/台北報導

 景氣連9藍,但國內產業界並不悲觀。台泥董事長理事長辜成允昨(27)日表示,全球景氣利空已出盡,在攸關中國領導換屆的十八大、美國大選底定後,經濟情勢可望逐漸邁向穩定。

 電電公會理事長焦佑鈞則樂觀認為,下半年會比上半年好,不過由於大家對下半年期待較高,因此成長力道不顯著。

 就ICT產業而言,焦佑鈞指出,一方面受到歐債的衝擊,同時也受到中國大陸結構調整的雙重挑戰,因此,需要1至2年的調整,才能站穩腳步。

 日月光集團董座張虔生昨日出席APEC行前記者會時表示,日月光今年Q4營收比Q3好,明年展望也不錯,但全球景氣到2013年也不會是反彈的一年,公司成長必須仰賴成本調降,技術創新,將市佔率提升。

 辜成允昨天應歐洲商會之邀發表演說。他表示,台灣出口雖已連續五月衰退,但他仍對台灣的未來感到樂觀,在兩岸關係穩定的情況下,台灣企業在中國的運作可望更加順利。

 辜成允指出,中國將在10月舉行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領導高層為求刺激經濟,將會宣布更多新的基礎建設,將有助於景氣回復,同時對於水泥業及其他相關供應商,也將是一大利多。

 面對全球性的不景氣,辜成允表示,他個人會採用的管理策略,首先是降低成本,包括尋找其他供應商、減少物流與營運成本;在不景氣時,公司可以利用景氣不好時,實驗新科技或新行銷策略,以降低對公司營運面的衝擊,同時也是收購其他公司的好時機。

 張虔生則表示,全球的景氣到2013年未必看得非常好,公司的成長必須仰賴成本調降,創新技術提升國際競爭力,設法提升市場市佔率。

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債權委外催收--第五章刑法






摘自債權委外催收人員重點整理+精選考題
第五章 (100/1/26)

重要性:★★★


第一編

第一章法例

1.罪刑法定原則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1)

2.從舊從輕原則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2)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2)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2)

3.屬地原則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3)


第二章刑事責任

1.責任要件故意、過失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12)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12)

2.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13)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13)

3.有認識過失與無認識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14)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14)

4.不作為犯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15)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15)

5.責任能力年齡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18)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18)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18)

6.責任能力精神狀態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19)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19)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19)

7.責任能力生理狀態
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20)

8.阻卻違法事由依法令之行為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21)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21)

9.阻卻違法事由業務上正當行為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22)


第二編分則

1.偽造有價證券罪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201)行使偽造、變造之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201)

2.偽造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罪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201-1)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受或交付於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201-1)

3.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10)

4.偽造、變造公文書罪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11)

5.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212)

6.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15)

7.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216)

8.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17)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217)

9.偽造盜用公印或公印文罪
條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18)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218)

10.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309)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09)

11.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10)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310)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310)

12.侮辱誹謗死者罪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312)

13.妨害信用罪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313)

14.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315)

15.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317)

16.洩漏利用電腦設備而知悉之秘密罪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318-1)

17.普通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335)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335)

18.公務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336)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336)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336)

19.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339)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339)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339)

20.重利罪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344)

21.損害債權罪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56)


本章練習

(2)1. 刑法規定處罰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1)故意行為應處罰 (2)過失行為應處罰 (3)無過失行為不處罰 (4)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1)2. 刑法規定,以下何種人之行為,不罰? (1)未滿十四歲之人 (2)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3)滿八十歲之人 (4)瘖啞人

(2)3.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將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據為己有者,觸犯刑法所規定之何種刑事責任? (1)竊盜罪 (2)侵占罪 (3)背信罪 (4)毀損罪

(1)4. 王五是民營銀行職員,將客戶繳納之稅款先行挪用,但翌日即歸還,王五可能觸犯何項罪名?(1)業務侵占既遂罪 (2)業務侵占未遂罪 (3)既已歸還稅款,即不為罪 (4)公務侵占既遂罪
【解析】業務侵占罪: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者。

(3)5. 有關刑法上侵占罪的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係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所構成之犯罪 (2)係意圖為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所構成之犯罪(3)不處罰未遂犯 (4)犯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解析】侵占罪未遂犯罰之。

(4)6. 銀行職員假借名義向借款人收取佣金、酬金或不當利益時,依銀行法第一二七條之規定,其應負之責任為何?(1)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2)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鍰 (3)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4)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

(3)7.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依刑法之規定,處多久期間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1)六個月 (2)一年 (3)二年(4)三年
【解析】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3)8. 銀行員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洩漏客戶資料者,觸犯刑法上之洩密罪,應按其法定本刑,加重其刑度至多少?(1)四分之一 (2)三分之一 (3)二分之一 (4)四分之三

(1)9 王五是民營銀行職員,將客戶繳納之稅款先行挪用,但翌日即歸還,王五可能觸犯何項罪名?
(1)
業務侵占既遂罪 (2)業務侵占未遂罪 (3)既已歸還稅款,即不為罪 (4)公務侵占既遂罪

(2)10.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依刑法之規定,處多久期間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1)一年 (2)二年(3)三年 (4)六個月

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大陸人看台灣》自大還是自卑?(一)

註:看了多篇的大陸人看台灣,這篇對台灣的觀察十分有朏見地,值得我們再再的反思,特予轉載。



註:看了多篇的大陸人看台灣,這篇對台灣的觀察十分有朏見地,值得我們再再的反思,特予轉載。

發佈者: want-daily

原作者: (二傻子/遼寧瀋陽市)

摘要: 編按:兩岸交流頻繁,大陸人除了看見台灣的優點外,也逐漸看到了不足之處。作者二傻子寫下對台灣的觀察,陳述他所認識到台灣人的偏執與狹隘思維,讓台灣人反思,也希望台灣更好。本版今起連續兩 ...

編按:兩岸交流頻繁,大陸人除了看見台灣的優點外,也逐漸看到了不足之處。作者二傻子寫下對台灣的觀察,陳述他所認識到台灣人的偏執與狹隘思維,讓台灣人反思,也希望台灣更好。本版今起連續兩天刊登。

台灣的媒體、官員、名嘴,不時拿大陸的「山寨」產品進行調侃和貶低。使得台灣民眾以為,大陸只有這些「山寨」貨,從而獲得某種快感和滿足。其實,「山寨」現象並非大陸發明,就像當年日本、台灣一樣,都是從低端仿冒、代工組裝開始走上工業化道路的。對此,台灣大概忘記了。

自我感覺良好

一些人自我感覺過於良好,也就忽略了台灣目前還沒有的東西:太空飛船,超級電腦,全球衛星定位導航系統,像樣的基礎和水利設施,先進的裝備製造工業等等。對此,媒體不屑一顧。

面對眾多民族、人口多,底子薄,差別巨大,極不平衡的大陸,解決溫飽,實現小康,就是對人類的巨大貢獻。這恐怕是當年的中華民國想都不敢想的偉業。在這方面,硬要蘋果和橘子進行比較,不知是什麼心態?

誠然,台灣人均GDP將近20000美元,大陸人均GDP只有4000多美元。因此,不少台灣人沾沾自喜。台灣任何一位低收入戶與郭台銘一起算平均收入,恐怕都要達到天文數字,但這種平均沒有實際意義。離開綜合國力,離開發展趨勢,孤立談GDP,毫無意義。況且台灣多數民眾的真實感覺,也沒有如此良好,現實也很無奈。

曾雅妮拿了冠軍值得稱道。可是台灣有的媒體就說,大陸曾重金挖角曾雅妮,但她「愛台灣」,不為所動,一口拒絕。聽來覺得可笑,體育有必要硬與政治扯上嗎?舉例說,在世界各國打乒乓球的主力,都是大陸移民過去的,這是好事,可以推廣普及,提高競技水準,還可以增強中國運動員「狼來了」的憂患意識。在大陸,沒有人把這個與「愛國」相關聯。台灣這樣渲染,顯然是缺乏自信,格局不夠。

事事操弄民粹

近來,台灣媒體又在大肆炒作林書豪。過度延伸,真是眼花瞭亂!一個林書豪,引出了血統論、民族學、社會學、人類學、國家學說、地緣政治學的論戰,本來很簡單,結果越弄越複雜,越來越深奧,近乎滑稽。

台灣跆拳道「英雄」楊淑君,最終撤訴了。這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想當初,全島同仇敵愾、多麼激昂,如今卻偃旗息鼓、無人問津。這件事折射出狹隘、短視、矯情、理盲、淺碟的地域特質。遇到事情不理性思考,放縱無忌憚地折騰、發洩、抓狂,難道這就是寶島的處事之道?如果就是幾個「糞青」鬧騰發洩,也沒什麼。結果成了全社會的一種主旋律,這就值得深思。

在台灣任何事情,只要與民粹掛上鉤,是非標準必然「多元化」。楊淑君事件,反映出思維太偏執:一是大陸為了一塊金牌,就與韓國聯手,做掉台灣?台灣看得很重,但其實大陸不差那一塊金牌。二是台灣楊淑君就一定能打敗大陸吳靜鈺?三是楊刻苦訓練,志在必得,希望落空,就大打悲情牌,吳靜鈺無端被人潑了一身髒水,難道不委屈?吳的訓練不刻苦?四是台灣對自己的選手到底有無作弊,還沒查清楚,就敢出來護短?五是台灣記者現場抓狂爆粗,口出髒話,裝大玩橫,這就是維護「尊嚴」?難道這就是台灣的民俗?

國家或地區的比拚,是發展戰略的較量,是綜合實力的較量,絕不是幾塊金牌的PK。近些年,韓國為什麼發展如此快?台灣為什麼停滯不前?隨著兩岸交流的深入,大陸民眾逐漸看清了。

台灣官方、媒體發動民眾,為玉山評選世界旅遊名勝,強力鼓噪的場面,歷歷在目。這樣的事情,在20年前的大陸,也是常有的。

教化台式文明

自由行開始後,台灣一些媒體像打了雞血,居高臨下,肆意貶低大陸遊客,把個別遊客的不雅行為,刻意誇大渲染,說得相當不堪。好像大陸遊客都是登岸的野蠻人和難民。其實,大陸遊客帶著善意去,是對寶島睽違已久的眷戀,向大陸遊客教化台式「文明」,會弄巧成拙,心生反感。

台灣媒體說,大陸人沒有見過海,到台灣是為了看大海,聽罷,大家都笑了,好像到了台灣平生第一次看見大海。其實,凡是能到台灣旅遊的大陸人,國內外去過的地方多了,何止是見過海。台灣人怎麼這樣逗人發笑呢?

大陸遊客在台灣接二連三遭遇不幸,一些台灣媒體竟說,是由於大陸方面刻意壓低團費所致。人們不禁要問: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是由於團費低嗎?工地吊車坍塌砸死人是因為團費低嗎?半官方的京劇團參訪遇車禍是因為團費低嗎?遊覽車掉到海裡是因為團費低嗎?太魯閣落石砸傷人是因為團費低嗎?台灣旅遊車輛設施及管理實在不能恭維。

台灣人還經常奚落大陸的春運,同時炫耀台灣客運的便利。其實,南北不過4百公里,東西不過2百公里,一共才2千3百萬人口,能談什麼「便利」?騎個摩托車就遊遍全島。真是哭笑不得。(未完待續)

《大陸人看台灣》自大還是自卑?(二)

註:看了多篇的大陸人看台灣,這篇對台灣的觀察十分有朏見地,值得我們再再的反思,特予轉載。

2012-3-16 06:16
發佈者: want-daily

原作者: (二傻子/遼寧瀋陽市)

摘要: 台灣盛行文化「正統論」、「特殊論」、「優越論」。在我看來,所謂的「台灣文化」是以閩南文化為主體,摻和了中原等地的文化元素,再加上藍綠的意識形態,殖民的遺風舊習,其特徵大致是:缺乏包 ...

台灣盛行文化「正統論」、「特殊論」、「優越論」。在我看來,所謂的「台灣文化」是以閩南文化為主體,摻和了中原等地的文化元素,再加上藍綠的意識形態,殖民的遺風舊習,其特徵大致是:缺乏包容的「民主」,缺乏公德的「自由」,缺乏格局的「精緻」,缺乏人氣的「中心」,缺乏市場的「創意」,缺乏方向的「燈塔」。

「台灣文化」是一個點,「中華文化」是一條線、一個面,在概念上是從屬和包含的關係,怎麼能做簡單比較?國立台北故宮博物院的文物,也是一座儲藏中國文物的倉庫。

台灣人好為人師,當「燈塔」習慣了。有些台灣人居然認為大陸人說「國語」不夠標準,有翹舌音,「怪怪的」。大陸人到台灣,可以學習說「國語」。如此自大、狹隘、膚淺,真是開眼界。

涉外事務大搞民粹

台灣的電信詐騙,創意十足,堪稱一絕,算是「軟實力」。去年,因菲律賓將14名台灣籍嫌犯直接遣送大陸,台灣鬧得雞飛狗跳,好像丟了「國寶」一樣痛心疾首。大陸將這些垃圾送還台灣,滿足了一些人的「自尊心」。人們倒要看看,台灣是如何處置詐騙犯的,但願不要上演「葉公好龍」的鬧劇。果然不出所料,多名電信詐騙犯,由大陸遣返台灣後,除一人被判一年徒刑之外,其他人都獲准釋放,逍遙法外。嫌犯在澳門機場,聽說能直接遣返回台,頓時歡呼雀躍。他們受到當局、媒體及市井小民,以捍衛主權為藉口的庇護。難怪他們叫嚷「愛台灣」。──台灣真是詐騙犯的天堂!

菲律賓特使為台灣籍嫌犯遣送大陸事抵台。台灣擺出泱泱大國的姿態,對菲律賓來硬的,無非是拿幾萬菲律賓傭人的飯碗當籌碼,也算出了一口惡氣。國際社會不會像大陸這樣遷就台灣的,涉外事務不能搞民粹,更不能像孩子般鬥氣。

本土意識奉若神明

台灣的口號也特別多。「愛台灣」最初是台灣本土勢力,攻擊詆毀外省人的隱晦用語,就像有的政客說「我是台灣人」一樣,它隱含排他、突顯差異、否定異類的寓意。後來,外省人被逼得也喊「愛台灣」,甚至喊得更厲害,以表忠心,生怕被剝奪了「愛台灣」的資格。

在全世界絕大多數人,以正面的評價應對全球化時,在全世界多數人體認到地球村是平的的時候,台灣人卻把「本土意識」奉若神明,當成「政治正確」的主要標準。美其名曰「愛台灣」,客觀上也阻隔了與世界的聯繫。作為一個沒有縱深的市場,作為一個沒有腹地的海島,這是致命的錯誤。

現在,大陸連流落在緬甸的國府遠征軍老兵,都請回大陸,授予勳章,接受敬禮。受到崇高禮遇,說明大陸開始尊重歷史。台灣怎麼如此僵化、保守、封閉?思想一點也開放,還在搞意識形態掛帥。於是,出現了:廉價的政治正確,拙劣的政治操作,粗俗的政治笑話。

一些台灣人的心態扭曲,外在表象為極度自尊,極度優越,彷彿台灣的一切都應該「第一」、「發光發熱」,否則就是有人「打壓」。其實,受限於海島狹隘和長期殖民統治,台灣人常把自卑化為自大,把偏見當作深刻,把淺碟當作務實,甚至將自己看作東亞的中心。

有些台灣人的思維方式實在太另類。比如,大陸的貓熊與台灣的黑熊,哪個更可愛?國際上自有公論,但在大貓熊入台後,立法委員們還為此事激烈爭論。難道承認大熊貓可愛,就是「矮化」了台灣熊?兩岸動物就不「對等」了?就傷害了台灣動物的「尊嚴」了嗎?

吃豬血糕,是很多台灣人的嗜好,應當予以尊重。但是,不能要求所有人,都違心地說豬血糕「好吃」,這才是民主的真諦。

貶低大陸維持自傲

上海世博會試營運時,台灣媒體的報導很酸。後來台灣苗栗的燈會,擁擠不堪,秩序大亂,民眾怨聲載道。驗證了那句老話,凡事不經歷不知難。苗栗燈會的規模遠不及世博會,但交通管控、排隊秩序、現場垃圾處理、觀眾飲食、遊客如廁,實在遜色多了。實在沒看出台灣「文明」好到哪去。

不少台灣人在大陸當面說得好聽,回到台灣後,在媒體上把大陸貶損、詆毀的一塌糊塗,一無是處,其語言之惡劣,簡直不堪入耳。台灣電視台,經常找幾個去過大陸的台灣人,一唱一和,竭盡渲染,肆意詆毀大陸,把大陸說的不如最貧困的非洲國家,大陸民眾簡直是一群野蠻愚昧的古代人。台灣人的虛榮愉悅,居然要靠貶低大陸來維持,讓人感到可笑,可悲,可憐。如果這樣就能掩飾內心深處的強烈自卑,獲得一時的快感,儘管做吧。

閱讀此文,也許很多台灣人會生氣。但請你捫心自問:台灣民眾有把林書豪看成普通美國人的淡定和自信嗎?有拒絕「瘦肉精」牛肉的自由嗎?有不接受特定媒體洗腦的選擇嗎?有對政客競選政見兌現的信心嗎?有擺脫悲情睜眼看世界的覺悟嗎?有正視和批評那位跆拳道選手有可能作弊的勇氣嗎?有嚴厲制裁並遏制電信詐騙犯罪的法律嗎?

如果沒有,台灣人理應躬身自省,不必急於罵人。

(本系列完)

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金融研訓院101年度筆試測驗預定時程表

測驗日期                   測驗名稱                                  屆別           報名期間


101.03.17(六)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21        101.02.06-101.02.24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9
                      金融人員授信擔保品估價專業能力測驗 7

101.04.21(六)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32
                         (含信託法規乙科)                                (14)       101.03.12-101.03.30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7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9
                         金融人員風險管理專業能力測驗          8

101.05.19(六)   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0          101.04.09-101.04.27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                      8
                          外匯交易專業能力測驗                     8

101.08.18(六)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33
                        (含信託法規乙科)                              (15)      101.07.09-101.07.27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0

101.10.20(六)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22         101.09.10-101.09.28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0
                        中小企業財務主管測驗                       2
                       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2

101.11.17(六) 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1      101.10.08-101.10.26
                       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                        9

101.12.15(六)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34
                         (含信託法規乙科)                            (16)       101.11.05-101.11.23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8

註:測驗日期若有異動以本院網站公告為主。

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建築融資














摘錄自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 林宜學著 金融研訓院印行

建築業係屬資本密集的產業,舉凡土地取得、開發構築、企劃銷售均需大量資金,又因興建房屋施工期間長,資金週轉率低,房屋之銷售又有地域性之限制,因此,對建築業建築個案貸款之風險異於一般企業貸款,其貸款方式及應行注意事項亦有不同。除此之外,因建築業與國內經濟之關聯頗為密切,經常被中央銀行或金管會列為信用管制的對象,因此,對建築業貸款尚需隨時注意並遵照政府所頒相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1.貸款對象

建築業者或個人因購置建築基地或與提供土地之第三者合作,以興建房屋出售、出租、自用之融資需要,並能提出具體之興建計劃者。

2.貸款種類及貸款額度

依借款人之資金用途,可分為下列四種:

(1)購地貸款:以不超過土地基地取得成本或時價之七成孰低為原則。

(2)營建工程貸款:以不超過預估建築物造價成本之七成為原則。

(3)合建保證金貸款:依建築商應支付地主之保證金額核貸。

(4)週轉金貸款:以建築商為營運需要如設計、整地、廣告費、購料、員工薪資、繳稅等合計之金額核貸。

3.貸款期限

依借款人之貸款用途、貸款金額、工程期限及借款人之償債能力等狀況逐案核定授信期限,但最長以不超過三年為原則。

4.還款來源

建物完工後的出售款或將貸款轉為交屋後之分戶房屋貸款。

5.撥款方式

(1)購地貸款:以一次或分次撥貸為原則。

(2)營建工程貸款:依工程進度分批撥貸。經辦人員應參酌「建物工程款支付比例表」,填具「預定工程撥款進度表」連同審核表一併呈核。由於營建工程施工,基礎工程階段風險最大,如開挖土方、抽水、連續壁構築,極易發生損鄰、坍塌等事故,引發工案周遭居民抗爭而影響工程進行者時有所聞。為降低承作營建工程融資之風險,擬定之工程款項撥款進度中,基礎工程款動撥最佳時點為工程進度於底層底板完工後,該期工程款僅得先撥貸5%;餘各期所累計之工程款,應俟地下一層頂板完工,並依規辦理實地履勘及查驗文件後,原則上平均分配併入後續工程進度比例撥貸。

(3)合建保證金貸款及週轉金貸款:一次或分次撥貸。

6.其他貸款條件

(1)辦理建築貸款,為確保債權及還款來源,一般均要求借款人(建商)或地主(擔保品提供人)出具「承諾書」,承諾下列事項:

提供擔保之土地應保持目前之空地狀態,非經銀行同意不得為興建建物、處分或其他變更土地現狀之行為。

‚提供擔保之土地,如欲興建房屋時,其興建計劃應先徵得銀行同意,並以立承諾書人為起造人。興建期間,非經銀行同意,不得變更起造人。

ƒ提供擔保之土地,於其上興建中之建物在完工前,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提供擔保之土地,設定抵押權或移轉所有權予第三人。

„供出售之建築物,其承購人之分戶貸款應儘可能在貸款銀行辦理承購戶房屋貸款,於撥款時並應優先清償原購地、建築貸款。

…公司為以上至„之承諾時,應經其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並檢送會議記錄為憑。

o營建承攬人原則上應出具「聲明書」,聲明拋棄民法513條因承攬工程而取得之法定抵押權;若為顧及承攬人之利益,未由營建承攬人聲明拋棄法定抵押權者,應於每次動撥工程款時,徵取承攬人所出具上期工程款收款相關證明文件。

(2)提供土地為擔保,土地上若有未辦妥保存登記之建築改良物或違章建物時,為確保債權之受償,應確實依下列要點辦理:

撥貸前,應實地勘察擔保物現況,其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若編定有門牌號碼、繳納水電費等情事,除應確實拍照(門牌號碼及現況)存證外,另應加徵房屋稅及(或)水電費繳款收據,或原始之委建契約等文件影印存卷備查,俾利日後主張「推定」其所有權之歸屬,併同拍賣求償。前述文件之繳款人或委建人非屬借、保人時,應一併徵提為連帶保證人。

‚應比照空地貸款,每兩個月辦理一次現場履勘。

(3)提供土地為擔保,土地上若有建物改良物,應連同建物辦理共同設定,不得單獨設定。但若該建築改良物之屋齡已久,擔保物提供人應承諾日後倘有改建,應立即辦妥保存登記並提供辦理追加第一順位抵押權設定。

(4)建照之起造人應徵提為借款之連帶保證人,惟起造人為法人且非借款人時,如該法人無法連保,亦應要求該起造人,開立借款同額票據經借款人背書存行備償。

(5)凡所徵提之擔保品為純空地或擬開發而尚未申請建照之空地,且地目非屬「田」、「旱」者,除應依規設定抵押權為擔保外,另為防止土地所有權人未經同意即逕行由本人或第三人申領建造執照、增加銀行處分上之困難,應增加設定地上權。

(6)擔保之建築基地其聯外道(通)路如未能全數取得永久通行使用權者,將來如因故需處分該擔保品求償時,將遭致重大困難及損失。是故,充分瞭解其鄰近土地通行使用權之取得與否,與銀行之授信風險息息相關,銀行應憑藉地籍圖所標示建築基地座落四週所鄰之所有土地,依其聯外通行所需之地號逐一申領土地登記謄本暨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以核對其是否確為道路用地(可供通行使用)。

(7)受理營建工程(含建築融資、週轉金貸款,或與工程有關之履約、保固等保證)有關之授信案件,應要求借戶投保「營造綜合保險」,並應以銀行為受益人,以降低授信風險。

7.撥貸後之管理

(1)對購地及營建工程貸款或以空地為擔保(或副擔保)之其他授信案件,不論是否已動工興建,均應自初貸日起至少每二個月作一次現場履勘,履勘時應拍照。履勘查訪內容包括空地是否被占用或加蓋地上物、整地情形、是否已取得建照、起造人及承攬人有無變更、實際工程進度,並查證銷售率等。

(2)為使營建工程款之動用與工程施工進度相互勾稽,營建工程貸款每次動撥前,應辦理現場查訪。

(3)建築個案動工興建後,如借戶未依工程完工進度申請動支營建工程款,或已逾合理期間未繼續申請動支,應即行瞭解其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

(4)實際工程進度落後達一個月以上時,應就其原因及可能增加建築成本等作成書面報告陳核。

(5)依據建築法規,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自發照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起造人因故不能於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向發照單位申請展期,但展期不得超過三個月,逾期作廢;承造人(承攬人或營造商)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得申請展期,但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執照作廢。因此,銀行應特別注意其建築執照是否合乎規定。